接到一个当事人的咨询,听完心里直打鼓,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她侄女遇到个追求者,男方离异,自称给军区供药品,没孩子。为了追她侄女,说愿意拿出200多万在广佛交界处买套房,还答应写女方名字。当事人挺心动,毕竟这笔钱不是小数目。
我多问了几句:“您侄女是不是特别漂亮,或者学历很高、很优秀?” 她答:“就是偏可爱的那种,大学学历,普通吧。” 再细问,这男的还在失信黑名单上,据他自己说是因为跟当地政府打官司才失信的。
我先给当事人支了个招:“要是能拿钱,最好写个赠与协议,明确是自愿无条件赠与,不算彩礼、借款,也跟恋爱、结婚没关系,注明不可撤销,最好再公证。” 可当事人说,男方不愿直接给钱,只肯买房,而且是全款——听着挺大方,但她又补充了个细节:“钱不是从他本人名下转,是他所谓的助理转。”
听到这儿,我心里的疑团更大了。认识才两三个月,一个在失信黑名单上的人,凭什么突然给一个普通女孩200多万的房?他自己没父母家人吗?就算真有这笔钱,为什么要通过“助理”转账?这逻辑根本说不通。
我跟当事人直言:“不敢说一定是骗局,但太不合常理了,务必谨慎。”
说不出哪里不对,对方会不会用“巨额赠与”当诱饵?房子手续有问题?钱是非法所得?这世上哪有平白掉馅饼的事,尤其掉给一个才认识几个月的人。
挂掉电话后还想了一下:可以先查查男方的失信原因,核实下他所谓的‘药品供应’生意是否属实,转账的‘助理’身份也得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