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没还完,不会阻碍法院判决离婚,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几家贷款都是还清的。
离婚房产分割,其实包括两部分:一是房子分割,二是房贷处理。
由于房贷,是把房子做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所以,法院一般会判决贷款跟房子走。即:房子判给谁,贷款就由谁来承担。
然后,用“房子的市值”减去“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出的净值,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分割原则,判决得房一方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这样,法院就把房子分完了。
对当事人来说,离婚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要不要房子?
如果你要房子,意味着离婚后你要单独还贷款,还要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这是一大笔开支。
如果你收入不高,或者收入不稳定,那么“要房子”就意味着离婚后要承担巨大的债务压力,影响你的生活质量。这一点,必须事先考虑好,量力而行。
如果你经过权衡,最终还是选择要房子,那么就要看对方的态度了:
1️⃣如果对方表示不要房子,法院就会把房子判给你;
2️⃣如果对方也要房子,双方存在竞争,此时法院会优先考虑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还会考虑双方的居住情况及主贷人是谁等,最终判给一方所有。
我们律师做这样的案子,一开始就要预判能不能争到房子。这个预判很重要,因为这涉及到房子在定价上的策略。
比如你预判自己肯定能得到房子,那么在对房子报价时,就要把房价压低一些,这样支付对方折价款就会少一些;如果你预判自己竞争不过对方,那么就要把房价报高一些……
不要小看了这些预判,如果你能预判成功,可能在离婚案件中意外获得几十万的收益。当然,如果你预判错了,损失也会很大。
还有一点可能会影响你的决策:
法院如果把房子判给你,一般会在判决书上写明本判决生效后20天内、或60天内(我见到的判决书上一般不超过3个月)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这些钱你要提前筹集。如果届时不支付,要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预期利息。
对方可以拿着法院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能采取的手段就是查封你的房子、冻结你的银行卡……
如果此时你想把房子卖掉,那么税费的损失是由你自己承担的。且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个人,必须对方配合。如果不配合,你要向买房的下家协商,先让下家给你足够的购房款用于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去掉对方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然后才能顺利卖房交易。
这个过程是很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