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状说明: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理、权利、法律瑕疵)为准进行拍卖。鉴于委托人仅有取得标的物的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及《收购协议》,拍卖人及委托人对建筑质量、面积、结构、数量、用途、设施、界址范围、权属登记、占用情况、欠缴税费、产权过户可行性等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调查并做风险评估。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包括潜在瑕疵)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买受人不得以踏勘现场时现状与移交时现状不符,向委托人或拍卖人提出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在内的任何请求。
2.已知瑕疵披露:
(1)本次拍卖标的部分处于出租状态,具体租赁期限详见《拍卖标的清单》,原承租人参与竞买的,应提交租赁合同原件完成报名手续,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竞买权。
(2)本次拍卖标的中:上海市徐汇区陕西南路888弄4 号7层704室住宅,该标的的竞买人必须符合上海市现行房产限购政策要求,并向拍卖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竞买手续。
(3)本次拍卖标的中: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115-10号、11号网点目前被占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腾空事宜,发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愿承担无法腾空的可能及一切风险,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4)竞买人自行调查标的欠缴税费情况,拖欠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和维修基金及标的物截止拍卖成交日止的历史遗留欠费,如水费、电费、煤气费、采暖费、物业费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相关部门实际征收额或实际发生额为准。
(5)资产的面积及四至范围以房产、土地发证机关重新实际测绘为准,多不退、少不补,成交价款不变。
3.竞买人义务:竞买人应于竞买前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向不动产登记、规划、建设、税务等主管部门详细咨询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权属、过户流程、税费标准、政策限制(如限购)等全部信息。对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不得在成交后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
4.成交款: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5.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1.2%的拍卖佣金并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成交价0.2%的软件使用费。
6.标的瑕疵及未尽事宜详见当期《竞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