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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二手房个税征收重磅调整
未满五唯一的
由原有的核定1.5%
变更为按差额20%征收
即日起,泉州全面收紧二手房个税征管,鲤城、丰泽、洛江、台商、晋江、石狮、南安、泉港、惠安全域执行: 不满足满五唯一房源,取消原有1.5%全额核定征收通道,优先按差额20%计税。(具体以税务窗口核算为准)个税=(计税价-原始购房价-原契税-合理抵扣费用)×20%
1、计税价取:合同成交价、税务系统评估价二者高值;
2.可抵扣项:购房契税、房贷利息、装修费(需提供正规票据窗口核验)。
房源原购入价150万,现成交200万,无抵扣费用:
新政前:200万 ×1.5%=3万元
新政后:(200-150)×20%=10万元
单套差额最高可达7万元,早年低价购入、增值幅度大的房产交易成本大幅上涨。
(注:未扣除契税、有关合理费用,具体以税务窗口核算为准)
无增值差额:申报价 / 评估价低于原始购入价,差额为0,无需缴个税;
满五唯一住房:产权满5年+卖方福建省内家庭唯一住宅,直接免征,不受新政影响。
卖房后1 年内在泉州重新购房可申请个税退税:
新房总价≥卖房总价:全额退还已缴个税;
新房总价<卖房总价:按房款比例部分退税泉州市财政...
附泉州契税、增值税政策:

老小区、早年低价入手房源:增值空间大,个税成本显著增加;
近2-3年购入次新房:原值高、增值少,税费影响微弱;
满五唯一房源优势放大,市场竞争力提升;
泉州二手房税费惯例多由买方承担,部分刚需购房成本抬升,短期二手房成交承压,或将分流部分客群转向新房市场。本次调整实际是“定向调节”:取消1.5%核定征收,优先按差额20%计税,精准指向早年低价购入、增值巨大的多套房套利者;对亏本卖房的房东则直接免税,相当于为这部分群体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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