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们讲了如何查询被继承人名下房产。有人就问了,陈律师,我查到过后,怎么过户到我名下呢?下面就来手把手教您五步搞定房产继承过户。第一步:确定继承方式/继承权
获得房产的继承权有三种:
一是法定继承。就是老人既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协议把房子给谁。那就按照法律规定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享有继承权。只要他们都在世,那大家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每人分得同等比例的房产份额。
注意:如果老人的配偶还在世,那房子50%的份额是属于在世配偶的财产,剩下的50%才是去世老人的遗产,配偶仍然参与分配。
二是遗嘱遗产。就是老人离世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由某个人继承,那么就按照遗嘱执行。其他继承人就没有该房产的继承权。
三是遗赠协议。就是老人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赠协议,把房产遗赠给某个人,那法定继承人也就没有房产继承权了。
第二步:准备继承手续
一是死亡证明。
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去世老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这张证明是办理所有后续手续的基础材料,无论是公证还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都必须提供此证明。
备注:办理死亡证明通常需要携带: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逝者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
二是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常法定继承才会涉及到多个继承人需要提供所有继承人身份证的情况,如果是遗嘱继承或遗赠,则不需要其他继承人的身份证。
三是所有继承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是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是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到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
六是遗嘱原件或遗赠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原件是拿去核对的,复印件一般会收取。复印件不止一个地方会用到,最好每个原件都一次性复印个3-5份备用。
第三步:办理继承公证(部分地区可省略)
首先,提前落实清楚你们要继承的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果说规定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则无需办理公证,那么就可以跳过此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如果需要公证,那叫上所有继承人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员会核实继承人身份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然后出具继承公证书。公证费用一般是房屋估价的0.2%-1.2%之间阶梯计费。重庆市还可以按房屋面积计费,可以看看哪种方式更划算。
第四步:缴纳相关税费和费用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一些税费和费用,主要包括:印花税:按房产评估价值的0.05%缴纳;房屋登记费:房屋通常是80元固定费用;评估费(如果进行了评估):一般为房产价值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最少情况下一套房子过户下来只需要交不到300元的费用。
如果继承的房产还有银行贷款未还清,继承人需要先与银行沟通,确定还款方案。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要求继承人签订新的协议,继续按月还款,或者一次性还清贷款。
第五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领取新证
继承人携带以下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信:继承公证书(如有);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继承所有继承人都需要到场,如有继承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房产证原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税费缴纳凭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房屋产权就会变更登记到继承人名下,并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整个过程通常需要5-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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