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从事房产中介业务,某日在平台发布一则标价为21万元的房源信息,刘某在平台看到房源信息后,与张某取得联系,并表达对该套房源的购买意向。后双方就房屋购买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告知刘某应向其支付1%的中介费并支付购房定金。刘某随即向张某转账2100元作为中介佣金,并转账4万元作为定金。
几日后,张某告知刘某,卖方房主要求加价4万元,作为家电、家具的折价。刘某表示同意,与房主签订购房合同,并向房主转账21万元。刘某最终以总价25万元购入该套房产与房产内的家电、家具。
次日,刘某收到来自张某的消息:“客户问起来你就说成交价25万元,别说漏嘴,定金他给我转了4万元,我转给你是2万元……”该信息内容系张某原想发给卖方房主,以便统一口径,结果错误发送给刘某。
后经确认,房主实际只收到房屋款23万元,而张某从中获利2万元。结合张某误发的消息,刘某确认自己上当受骗,遂多次要求张某返还该笔差价,张某却以该笔款项系房主支付的中介费为由拒绝返还。
刘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张某向其返还不当得利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