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起诉房产纠纷一定要去房子所在地法院吗?
小编回答: 得看你打的是什么类型的官司,不一定非得去。
按规定来说,《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确实写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叫专属管辖,连双方约定都改不了,但问题是,法律说的不动产纠纷有严格范围——只限于房子的确权、分割、相邻关系这类物权纠纷,再加上房屋租赁、建设工程施工、政策性房屋买卖(经适房、共有产权房、小产权房这些)这四类合同纠纷,这些才必须去房子所在地法院。
不过咱得注意,如果你买的是普通商品房,跟开发商打官司要退房款、赔违约金,这属于合同纠纷(债权类),不适用专属管辖,合同里约了管辖法院就按约定来,没约定的去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都行,说到底,房子沾边的纠纷不等于不动产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关键看你诉的是物权还是债权,搞错了法院不受理,白跑一趟,拿不准的话,先打12368司法热线问一嘴最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