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了,留下一套价值400万的北京房产和一笔存款。
父母双亡离异无子,9个旁系亲戚为了这笔钱对簿公堂。
法院一锤定音,400万房产归国家,亲戚们只能按比例分点存款。
别觉得这是别人家的热闹。在巨额财富面前法律从来不讲人情世故,只看实质付出。
这绝对是给当下越来越庞大的单身丁克群体上的一堂价值百万的财富保全课。
这次案件的争议点其实特别现实。
9个叔姑舅姨觉得赵女士生前他们没少走动,逢年过节都会去探望,她生病住院的时候也帮着跑过手续,怎么说都有血缘情分在,分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事。
法院的判决直接划清了一条很多人之前完全没概念的界限。
节假日走动探望这类普通情谊行为不能作为分得遗产的合法依据,只有提供经济资助或生活上的实质性帮扶才符合条件。
我之前和一位做家事案件的律师朋友聊起陈美娥律师代理的这个案子,她叹了口气说这种情况见得太多了。
好多旁系亲属平时半年都不联系一次,听说人走了留了钱第一时间跳出来说自己尽了扶养义务。
真要扯证据的时候能拿出来的只有几张春节聚餐的照片和偶尔接送就医的记录。
大家可以琢磨琢磨,平时逢年过节拎点水果去看看亲戚,这种程度的交往在法律上能和几百万的遗产画等号吗?
多人看到房产归国家第一反应都是凭什么。
亲戚就算没出多大力好歹有血缘,怎么也轮不到国家收走啊。
这其实是对继承规则的普遍误解。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明明白白写在民法典里的。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里从来就没有叔姑舅姨这类旁系亲属的位置。
赵女士的情况刚好是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缺位,又没有立遗嘱指定继承人,才会走到遗产中无人继承的部分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的结局。
前段时间上海也出过类似的案子。46岁的独居蒋女士离世同样没有法定继承人,留下的遗产最终也是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用于公益。
法律这样规定恰恰是为了防止生前无人问津死后亲戚抢钱的道德风险,鼓励那些真正在生前付出实在照料的人。
现在独身主义和丁克家庭的比例越来越高。
民政部2023年的数据显示我国独居成年人已经超过1.5亿。
好多人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心态,总觉得立遗嘱是七老八十才要考虑的事,甚至觉得年纪轻轻立遗嘱太晦气。
我之前刷到过一个32岁互联网从业者发的帖子。她去年熬夜进过一次ICU,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立了公证遗嘱,把自己在杭州的房子和存款全部留给了大学时期就陪在她身边的闺蜜。
评论区好多人不理解,她只回了一句住院的时候是闺蜜没日没夜守在床边,那些亲戚连个问候微信都没有凭什么给他们。
遗嘱根本没有任何晦气的成分,它代表着你对自己人生的绝对掌控权。
你拼了二三十年攒下的房子存款甚至养的猫要留给谁当然得你自己说了算,千万别等你走后让一群平时没怎么来往的亲戚闹到法院去分。
其实普通人做财富规划真的没大家想的那么复杂。哪怕只有一套小房子十几万存款都可以提前安排好。
尽早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绝对是第一步。现在公证遗嘱的流程特别简单,年满18岁精神正常就可以办,费用也不高。你想把财产留给闺蜜留给一直照顾你的远房亲戚甚至留给你常捐款的流浪动物救助机构,只要写进合法遗嘱里你的意愿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指定遗产管理人也很有必要。如果不想麻烦亲友可以找当地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委托信任的律师或者信托机构,他们会按照你的要求分配财产。
如果是年龄比较大或者身体不太好的独居群体可以了解下意定监护制度。你可以提前指定一个你信任的人哪怕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你失智或者重病没办法自己做决定的时候帮你决定医疗方案管理你的财产。
如果你是无儿无女的独居状态,你会选择提前立遗嘱把财产留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