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想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离婚时想着"好聚好散",可谁能想到,重庆老王(化名)的离婚协议签完才两个月,就发现自己养了20年的儿子竟不是亲生的。这事儿要是搁谁身上,都得炸——气的是背叛,痛的是白疼,更憋屈的是自己辛辛苦苦攒的房,差点给了"别人家的娃"。老王一怒把前妻告上法庭,法院最后怎么判?这案子背后,藏着多少婚姻里的"坑"?
老王和妻子李某结婚那会儿,也是有过一段好日子的。老王在国营厂当中层,工资稳定,李某在家带孩子,一儿一女,日子过得不算大富大贵,也算热热闹闹。可日子一长,柴米油盐的琐碎就把感情磨淡了。俩人动不动因为孩子教育、老人赡养吵架,最后看彼此都不顺眼,干脆协议离婚。
离婚时,老王想着"好聚好散",主动提出:家里一套婚房,一人分一半;女儿归李某,老王每月给抚养费;儿子归自己,但为了儿子以后结婚,他名下的份额直接过户给儿子。李某当时也没反对,俩人签了离婚协议,去民政局拿了离婚证,算是和平分手。
谁能想到,离婚才俩月,老王就撞见了"惊天秘密"。其实早在这之前,老王心里就犯嘀咕——邻居们总背后嚼舌根,说儿子长得不像老王,眉眼更像李某一个远房亲戚。老王当时没往心里去,觉得是闲人乱说话。可离婚后,看着儿子越来越陌生的脸,他心里那根弦绷不住了。
思来想去,老王偷偷带着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等报告那天,他手都在抖——结果写着"排除生物学父子关系"。老王当时眼前一黑,差点没站稳:自己辛辛苦苦养了20年的儿子,竟然是别人的!这20年,他给儿子买玩具、交学费、辅导作业,甚至儿子生病发烧,他一夜没睡守在旁边……全成了笑话。
老王拿着亲子鉴定报告,找到李某对质。李某一开始还嘴硬,说"鉴定错了",可证据摆在眼前,她最后只能承认,儿子确实是她和别人生的。老王气得浑身发抖:"你背叛我,还让我帮你养儿子,连房子都要给他!今天这房,我必须拿回来!"
李某却不乐意了:"离婚协议是你自愿签的,儿子也归你了,房过户给他是你们的事,跟我没关系!"俩人吵了半天也没结果,老王一咬牙,把李某和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儿子"的部分。
法庭上,老王的律师很明确:老王当时同意把房给儿子,是建立在"儿子是亲生的"这个认知上的。现在发现儿子不是亲生的,这个前提根本不存在,相当于老王被骗着签了赠与协议。根据《民法典》,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那离婚协议本身有效吗?法官说,离婚协议本身是有效的——俩人自愿离婚,对财产、子女抚养都协商好了,符合《民法典》第1076条的规定。但协议里的"房产赠与儿子"这一条,因为是基于重大误解,所以能撤销。说白了,俩人离婚没问题,但老王被骗着给"假儿子"房,这事儿得掰回来。
最后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儿子"的部分,房子还是按离婚协议的约定,老王和李某一人一半。也就是说,老王拿回了自己那半边房,李某那半边还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