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房产赠与的撤销权能否以“亲子关系存疑”为由得以实现。答案是:能,但必须以司法亲子鉴定结论为最终依据。
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怀疑”不是证据,“猜测”不能撤销赠与。在没有司法鉴定结论支撑的情况下,法院不会仅凭您的口头质疑就推翻已经完成产权登记的赠与行为。这是法律的底线,也是对物权稳定性的保护。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司法鉴定结论为最终依据。您需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收集初步证据。 包括:受孕期间您与女方未共同生活的证明(如异地工作记录、出入境记录、租房合同等);女方当时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交往的书信、短信、聊天记录等;孩子与您相貌差异明显、长期不来往等间接事实。这些是法院受理您诉讼、并同意启动亲子鉴定的“敲门砖”。
第二步:启动诉讼并申请司法亲子鉴定。 法院受理后,您应明确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若女方或儿子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法院可直接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您的诉求将获得支持。
第三步:凭生效判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后,您可持判决书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儿子名字从产证上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