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全面推动全市住宅小区成立
业主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2026年3月17日市政府关于研究住建,房
产系列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就全面推动全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将"推动全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承担起牵头抓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配强专班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请务必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工作专班组建与报备,于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方案制定与报备。
二,分类设置目标
要加快开展摸底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依照摸底数据,科学制定分类推进目标,3月底前完成一批,4月15日前完成一批,4月底前全部完成。即有基础的先行,无基础的推动,困难大的攻坚。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社会工作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前哨"作用和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协调运行机制,依托街道社区进行全面发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每周一报计划,
每周五报进展。
三,压实物管会责任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组建业委会,必须压实
责任。目前全市物管会组建5741个,如何实现有效转化,是各县区工作专班首要考虑解决的问题。市政府针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是"4月底前全市实现全覆盖,5月底前全面展开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价工作"。这期间1个月的空档期,各县区工作专班要重点考虑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工作的有效衔接,不留断档和空白。
我局将全程跟踪,做好工作指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报道鲜活实践,突出成效和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新实践和有效模式。
联系人:覃文斌 联系电话:17735143367
产管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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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