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等人因共同投资经营某项目,向吴某等人借款近2000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车位等不动产,并以购买的不动产向银行机构贷款用于项目的投资。之后因苏某等人未按约定还本付息,吴某等人将苏某等人诉至法院,桂平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苏某等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000余万元给吴某等人。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被执行人苏某等人均为平南籍,其主要财产集中在平南县境内,且平南法院已受理多起以苏某等人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为实现执行资源优化整合,提高执行效率,统筹推进关联案件妥善解决,贵港中院经全面研判,决定将该系列案件指定由平南法院集中执行,这一交叉执行举措,为案件高效推进筑牢了基础。
接到指定执行任务后,平南法院高度重视,将该案列为重点攻坚案件,指派执行法官陆超牵头,组建专项执行团队,全力推进案件执行。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召开案件研讨会,制定详细执行方案,依托信息化查控系统,对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进行全方位摸排,迅速锁定涉案的房产、车位等财产线索并依法予以查封。
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全力破解执行阻碍。执行当日,执行团队联合辖区派出所严格按照执行规范,有序开展入户调查、张贴执行公告、现场勘查等工作,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合规。针对部分案外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的误解,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阐明执行工作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厘清利害关系,引导相关人员主动配合执行工作,有效化解了执行矛盾,为后续财产处置工作扫清了障碍。
经过执行团队的不懈努力,截至目前,43套商品房及车位已成功通过司法拍卖成交,执行到位金额达700余万元。与此同时,涉苏某等人的其他关联执行案件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另有8套商品房成功拍卖成交。
下一步,平南法院将依法有序推进案款分配工作,确保执行款项及时足额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切实兑现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