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离婚时对方名下有多处房产但都说是借的,法院怎么认定?
小编回答:房子怎么分,要看具体情况。
直接告诉你,婚后买的房子原则上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他口头说是借名代持没用,法院办案是要看真凭实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收入买的,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有你的一半。
这种情况他必须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房子不是你们的,比如他得拿出借名协议,还得证明买房的钱完全是别人出的,和你们夫妻俩的收入没关系,要是拿不出这些硬核证据,法院通常会认定这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还有就是,如果查实他是在恶意隐匿或者转移财产,你可以要求多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这种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时法院可以判他少分甚至不分,建议你赶紧收集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