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图片来源于2025港务入学政策原文
原文强调:
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拆迁村户籍未变更的原村民,因新生儿落户增加的适龄儿童,在对应学区学校入学。拆迁后,新迁入拆迁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浐灞国际港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集体户籍、挂户、空户: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由浐灞国际港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假户籍:其户籍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同一套房产(含安置小区房产)若有适龄子女在校接受义务教育,该房屋其他产权所有人子女、受让人子女和承租人子女等不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学位。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信息正式填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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