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房产给予中的施、受、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5条释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026年5月13日(周三) 19:00-21:30 汪洋
清华大学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受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学名师进检察”授课专家、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成果奖、中国法学会董必武青年研究成果奖、首都优秀法学成果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佟柔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深度参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解释(二)》制定研讨,协助民政部、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等起草修改多部规范性文件。
刘耀东
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等多项,出版学术专著《继承法修改中的疑难问题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条文释义与疑难适用》等;相关成果荣获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优秀成果三等奖等。
张长绵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婚姻家庭法、合同法和罗马法。以中文、英文、意大利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译著(含合译)两部。
陈慧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长期参与婚姻家事审判调研指导工作,包括相关司法解释征求意见、本省家事审判改革、典型案例择选发布等。吴扬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承办的案件分别入选北京高院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例,第三届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廖丽
云南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现任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创新业务中心主任、二级公证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公证协会业务规则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参与制定多部全国性公证行业规范,主持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课题,执笔省级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联合文件。编写《桥头堡建设法律服务研究与实务》等著作,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征文及研讨中获奖,其中破产制度相关研究成果发表于《中国公证》。兰玉梅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理事,天津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天津市妇联特聘讲师,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
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孙若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刘海娜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员、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家族办公室与财富管理业务研究会副秘书长。
杨晓林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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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所涉及的家事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热点。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试点工作结束后又发文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家事法领域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创办“家事法讲坛”系列活动,邀请法律职业共同体各界嘉宾从多学科、多视角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正确实施、立法完善以及家事审判改革及家事诉讼程序立法及完善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