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房产以旧换新补贴(3-5万),很多邻居还没领!
1.在2024年7月15日-2025年3月31日办理房屋备案手续。 2.本人或父母、子女、配偶购房前后1年有出售南昌市区的旧房(如2024年9月1日购买新房,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出售旧房均可)。例:本人2024年7月30日购买观唐并备案,本人母亲名下的房产在2025年4月25日出售,即可享受政策。洪住建字〔2024〕129号《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参与对象:居民已取得南昌市范围内城镇住房不动产登记的,且该房产无法律纠纷,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同时,居民或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在红谷滩区、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经开区、高新区、湾里管理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均可申请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具体措施: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时间在本通知施行之日(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且在新房备案时间的前后12个月内完成旧房出售(不含继承、赠与、离婚析产)的居民,在新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2%给予补贴。洪住建字〔2025〕10号《关于延长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支持政策的通知》2024年7月15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税务局及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洪住建字[2024]129号)文件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原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2%给予补贴的标准调整为1%,文件其他条款不变。下图为6栋西侧停车位改绿化+围墙外扩位置(再欣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