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聊个特别有意思、但也挺扎心的话题——就是大家手里那几套房子,和人寿保险之间的关系。
不是因为这几年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才聊这个话题,而是一直以来,我们的租售比不甚理想,只不过早些年大家深信不疑的是房价的翻番。
保险行业一直都流传类似的段子:一位阿姨,手里握着一栋楼收租,日子过得是相当舒坦。某保险代理人,跟进这位阿姨,想着让她配点保险,结果阿姨完全没兴趣,觉得租金这么多,不但够花,而且非常、相当够花,保险那点收益根本看不上。
其实这种心态太正常了,传统思想“一铺养三代”,房子不仅是资产,更代表着一种靠持续现金流传承的底气。不过,保险这些年也逐渐变成财富传承里的“明珠”,两者确实有得一比。但如果我们抛开房子本身的增值预期,单纯聊聊“租金”和“保险收益”,这里面的账,可能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样。
大家都觉得房子租出去回报高,但现实是,除了极少数一线城市核心地段的房子,大部分房子租金回报率其实普遍不到2%。反观现在的人寿保险,不管是年金还是增额寿(预定利率2%或1.75%+分红),长期稳健的收益完全可以超过2%甚至达到3%及以上的水平。数字摆在这里,差距为啥这么大?因为这“租金”很多时候真的是业主一厢情愿的“账面富贵”。
你买份年金险,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死的收益,是保险公司给你的法律承诺,不用你操一点心,躺着拿钱就行。而且根据《保险法》第八十九条和九十二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是不能随便解散的,哪怕真到了破产那一步,你的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也得转给其他公司接手,权益是有兜底的。但房子收租可就没这么省心了,那是实打实需要你当“积极房东”去管理的。
空置期就是第一个坑。租户退租了,你得重新找,这空窗期没收入,算下来年化回报立马缩水。如果遇到恶意违约的,租金拖着不给,是实打实的损失。还有的租户耍无赖,不付钱也不搬,你还得打官司,耗时间耗精力,房子想转租都转不了。甚至有时候,你把办公室租给公司,结果搞非法集资或犯罪,一查封,你这房东反而暂时失去了对房的管理权,欲哭无泪。记得2017年,有个朋友的老板在和平里有一栋楼对外出租,我充当了一次中间人,某中介公司极力推荐一个金融类的公司,好像是某P类的。当时朋友公司的意思是不认可这家公司。还好没租给他们,很快那个行业就暴了。
也正因为直租麻烦,很多人就去碰“售后包租”的商铺或公寓,觉得省事。但现在这电商时代,实体商铺不好做,空置、关店率高得吓人,别说包租回报了,很多商业体直接变成“鬼城”,连房子本身的价值都在缩水。这时候再看保险,作为金融资产,它不存在物理贬值的问题,更多时候是稳稳的保值与传承工具。
所以说,房产和保险并不是二选一的对立,而是我们在做资产配置时,需要看清它们各自背后的“隐性成本”和“显性规则”。房子是砖头,得人伺候;保险是合同,受法律保护。手里有几套房收租固然好,但别忘了,有时候“被动收入”真的需要你很“主动”去维护,而有些被动收入,才是真的被动。
图/文 | 吴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