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293号(原宾州镇临浦路270号),起拍价660,606元,竞买保证金50,000元,竞价增幅幅度5,000元。
二、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或通过网络仔细看样。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买受人按照拍卖标的物的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无产权证房屋以后能否办理产权证及办理产权证所需手续和费用自行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亦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