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璟研析 | 闪婚赠妻99%千万房产,闪离后女方索要全额!法院判决太意外
李某父母的老宅拆迁后,获赔了一套价值千万的房屋,案涉房屋原登记在李某及其父母共同的名下。
李某与王某花短暂相识后闪婚。婚后,王某花要求将自己的名字加进案涉房屋之上。李某为了满足妻子王某花的要求,劝说父母将房产赠与自己,过户后将案涉房屋99%份额登记在了王某花名下,后双方离婚。
两人婚姻存续三年半,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仅为6个月。离婚半年后,王某花向法院起诉,要求按产权登记的99%份额分割案涉房产。
法院认为,夫妻间的赠与不同于普通民事赠与,赠与是为了长久地维持和巩固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能仅以产权登记作为分割依据。该房产系李某父母老宅拆迁所得,李某父母是最大贡献者,若按登记比例分割房产,明显损害李某父母的权益。同时,李某与王某花实际共同生活仅6个月,未形成稳定家庭关系,王某花亦未对房产及家庭作出贡献,属于典型闪婚闪离的情形。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李某所有,酌定王某花分得50万元,兼顾公平与双方权益。
夫妻间的赠与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其赠与目的是维系婚姻关系,当婚姻关系破裂且无实质共同生活基础时,法院可突破产权登记表象,根据公平原则,结合房产实际来源、双方出资及贡献度、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等综合判断,以此调整分割比例。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或变更房产份额时,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赠与目的、财产归属及分割方式,避免因一时冲动引发财产纠纷,保护自身及家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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