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杭州市萧山区房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矛盾纠纷调处专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未受过党(团)纪、政务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矛盾纠纷调处专员岗位要求如下:
1.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人民调解员证、建筑类高级职称或获市级以上相关荣誉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3.具有建筑、房地产公司8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4.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现场协调能力。
二、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6月2日17时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码)
温馨提示:请提前在手机中准备一寸免冠生活照、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一次性提交上述材料,报名期内允许补交一次,报名期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另行接收。
3.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留意,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的视为放弃。
4.咨询电话及时间:
(1)岗位相关疑问咨询:0571-82602350
(2)报名及系统技术咨询:15258892006
(3)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00、14:00-16:00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线上资格审查的,按不低于1:3的比例参加现场面试(实际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沟通协调能力、纠纷处理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择优录取,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主要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相关说明
(一)自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如有人员离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从本次入围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