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前业主名下的维修资金余额,通常不会直接打到你卡里,而是跟着这套房的分户账走;但经济上要不要补给卖方,要看当地规则和买卖合同。
判断尺子就一条:当地写的是“余额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还是写明“剩余款额由受让人向原业主支付,另有约定从约定”。
北京办事指南明确,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卖方还应说明交存、结余情况并出具证明,你在北京买房,重点是查余额、办信息变更。
上海口径更细:受让人持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和业主委员会证明,到开户银行办分户账更名;原业主已交的剩余款额,由受让人向原业主支付,但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走。
所以签二手房合同时,别只问“有没有维修资金”,要把三句话写清:余额是多少,房价是否已包含这笔余额,谁负责办理更名或信息变更。
过户后,保留买卖合同、产权转移材料、维修资金余额证明、办理回执,杭州现行规则还要求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时提醒出让方告知交存情况,业主也可通过“浙里办”相关入口查名下房屋维修资金信息。
《民法典》第282条说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所以你可以要求把这套房对应分户账情况查清楚,反过来,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余额另行结算,买方就不能只拿“跟房走”四个字把付款约定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