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不动产共有关系(特别是涉及继承后的共有)时,最棘手的问题往往不是“谁拥有多少”,而是“如何把产权变成现金”。近日,奚正辉律师团队代理的林女士(原告)与朱某(被告)共有物分割纠纷案,通过精准的诉讼策略,成功帮助当事人打破了长达数年的房产处置僵局,实现了资产的变现。
📌 案情回顾
本案的背景涉及跨越十余年的同居关系、房产出资以及后续的继承问题,法律关系较为复杂:
- 历史出资与确权: 2010年,原告林女士与被告朱某的父亲朱老先生,是同居关系(未登记结婚),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上海市杨浦区一套房产,约定按份共有(林女士1/3,朱老先生2/3)。
- 继承导致主体变更: 2023年,朱老先生去世,其子朱某(本案被告)继承了2/3的产权份额,并办理了新的不动产权证,此时房屋由林女士(1/3)与朱某(2/3)按份共有。
- 矛盾激化: 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就房产分割(一方想卖房拿钱,一方想持房或无力支付巨额折价款)及租金收益达成一致,林女士遂委托奚正辉律师提起诉讼。
⚖️ 代理思路
🎯 破局关键从“要求补偿”转向“强制变现”
由于被告支付能力有限,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折价款,对方可能无力承担,即便胜诉也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奚正辉律师果断放弃要求对方“必须买下”份额的僵硬诉求,转而争取“强制变现”的主动权。通过诉讼施压,确立“若无法协商一致,则立即启动司法拍卖程序”的法律依据,从而打破僵局,保障委托人能以最快速度拿回属于自己的资产份额。
这一策略精准回应了林女士的迫切需求——拿回现金、快速离场,同时避免陷入漫长且难以执行的确权拉锯战。
📑 调解结果
在奚正辉律师的专业斡旋与法庭调解下,本案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0天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拍卖的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后由原告占三分之一、被告占三分之二的份额予以分割,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法各自负担。”
💡 律师点评
本案中,奚正辉律师没有拘泥于传统的“确权折价补偿”模式,而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快速拿钱)和对方的履行能力(无力支付大额现金),灵活调整了诉讼策略。
奚正辉律师凭借其在房地产纠纷领域的深厚经验,再次为客户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对于类似因继承、同居、离婚等原因形成的共有僵局,本案的诉讼思路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分割方式不限于折价补偿,当对方无力支付折价款时,及时启动共有物分割拍卖路径,是实现资产变现的优选方案。”
奚正辉 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浦东律工委副秘书长、第十届、十一届上海市律协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最高检察院民商事专家顾问。担任过上海浦东法院特邀司法调解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顾问、校外导师、校友会理事、蒙纳士大学苏州研究院法律顾问等。服务过龙湖集团、万科、中建、浦东地产等企业。
奚律师具有中级律师职称,是上海市房地产专业认证律师,参加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上海市委党校培训、获得上海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荣誉称号等。
奚律师擅长房地产、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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