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人觉得:“我把房子提前过户给子女吧,省得以后立遗嘱麻烦,也算提前给了。”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做法!一旦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从法律上讲,这房子就是子女的财产了,您没有任何处置权了。
我们见过太多这样的悲剧: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以为儿子会养老送终。结果儿子拿到房本后,媳妇一嘀咕,把老人逼到偏房住,甚至有的干脆把房子卖了,老人无家可归。老人想反悔?晚了!房产已经是别人的了,送出去的水泼出去的药,收不回来。
还有一种情况,房子过户给子女后,子女欠债被起诉,这房子作为子女的财产,可能被法院查封拍卖!您一辈子的栖身之所,就这么没了。
所以,千万不要为了“省事”或“防遗嘱”,就把房产提前过户。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房子写在您自己名下,立遗嘱指定这套房子给谁。您活着的时候,房子是您的,您有权住,有权租,有权卖(如果您改主意了,可以撤旧遗嘱立新遗嘱)。您去世了,房子按遗嘱给指定的人。
这才是聪明的安排。您握有控制权,子女也安心(因为知道最终有份),但没有权利干涉您在世时对房子的使用。
民正遗嘱库提醒您:爱孩子可以,但底线要守。守住房产,就是守住晚年的尊严和安全。立遗嘱,比提前过户明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