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打官司前保全了对方的房产但对方说房子是借名买的怎么办?
小编:看登记外观
打官司前保全了对方房产,对方冒出一句“借名买的”,法院通常不会只听口头说法就把保全撤掉。
看登记。
别慌。
不动产对外主要看登记,房子在谁名下,保全阶段就会先按登记外观判断是不是可查控财产;借名买房即便真有其事,很多时候也只是借名人和登记人之间的内部债权关系,未必天然压过外部债权人的保全利益。
——要看几样东西:购房合同形成时间、付款流水、实际占有、过户障碍、有没有规避限购或逃避债务的味道,若案外人提执行异议,法院会审证据,不是喊一句“实际出钱人是我”就完事。
我不是办案法官,具体还得看卷宗;债权人自己要盯住诉讼时效3年、执行申请期间2年,涉及拘留是15日上限,行政复议一般注意60日窗口,担保问题也按保全规则走,数额以法院要求为准。
讨债是证据战,不是情绪战,把材料补齐,按程序推进,别把自己从原告折腾成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