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釜底抽薪,诉讼保全防范财产转移
在准备追索房产的过程中,考虑到陆某可能恶意转移或处置案涉房屋,导致将来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周律师果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成功查封了案涉房屋,为后续维权锁定了核心标的。
三、 抽丝剥茧,以不当得利之诉追回房产
遗赠扶养协议的核心在于扶养人切实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本案中,滕某、吴某的虐待行为已导致双方信任基础彻底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当扶养人存在严重违背协议目的、侵害遗赠人人身权益的行为时,遗赠人有权主张解除协议。周律师代理蒋老先生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该《遗赠扶养协议》解除,彻底切断了对方继续控制老人财产的借口。
在确凿的证据和严密的法律逻辑面前,法院依法主持调解。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案涉房屋产权归蒋老先生所有,陆某须于年底前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至此,老人的“纸面权利”终于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现实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