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年的房产,竟被前夫伙同他人冒用身份篡改产权,还拿去抵押借款!原本的夫妻共同财产,差点被非法处置,最终两人因诈骗罪获刑。今天通过这个真实案例,拆穿房产交易中“身份冒用+产权篡改”的致命骗局!
一、事件背景:离婚房产遭篡改,抵押借款骗28万
某男子(化名,原审被告人)与某女子(化名,被害人)1984年结婚,2008年协议离婚,离婚时未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套公有住房(登记在该男子名下,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该房由该男子居住。
2021年至2022年,该男子与另一女子(化名,上诉人)合谋,实施了一系列诈骗行为:
1.伪造身份,补办证件:该男子先刊登房产证、土地证遗失公告,随后另一女子冒充被害人,持伪造的临时身份证,与该男子到民政局补领了离婚证,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产变更为“该男子与被害人共同共有”。
2.篡改产权,独占房产:不久后,两人再次使用伪造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虚假身份证明等材料,将房产产权转移至该男子一人名下,完成产权独占篡改。
3.抵押借款,非法占有:2022年5月,该男子以该房产为抵押,与另一女子共同向他人借款13万元,款项实际由另一女子控制,大部分被用于个人支出,仅支付了部分利息。
经查,案涉房产价值28.79万元,被害人发现身份被冒用、房产被处置后报警,引发后续诉讼。
二、双方争议焦点:是民事纠纷,还是诈骗罪?
另一女子(上诉人)的核心辩解:
1.不构成诈骗罪,只是帮该男子补办证件,认为房产本就是该男子一人的,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与该男子没有共同犯罪故意,只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不存在合伙诈骗的情况。
法院的核心认定(通俗版):
法院为什么认定构成诈骗罪? 1. 虚构事实,冒用身份侵犯他人权益另一女子明知自己不是被害人,仍伪造身份证冒充,配合该男子篡改房产产权,直接导致被害人丧失对共同财产的控制权,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2.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借款两人篡改产权后,以房产为抵押借款,款项未用于合法用途,而是被另一女子实际控制并挥霍,仅支付少量利息拖延,明显具有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 3. 构成共同犯罪从补领离婚证、篡改产权到抵押借款,两人全程配合,分工明确,主观上有共同诈骗的故意,客观上共同实施了诈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4. 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大涉案房产价值近29万元,借款金额13万元,均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严重侵犯他人财产权益和不动产登记秩序。 |
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
1.另一女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该男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另一女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避坑提醒:房产交易+身份使用,这4点一定要警惕!
1. 警惕“身份冒用”,保护个人证件
•身份证、离婚证、房产证等重要证件要妥善保管,遗失后及时挂失补办,避免被他人冒用;
•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等业务需本人办理,委托他人需出具正规公证委托书,切勿出借身份或委托陌生人代办。
2. 离婚财产分割要明确,避免遗留隐患
•离婚时务必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等)作出明确分割,签订书面分割协议,并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若离婚时未分割财产,需保留相关证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婚姻证明等),定期关注财产状态,发现异常及时维权。
3. 借款抵押需核实产权真实性
•出借资金或接受房产抵押时,要核实抵押人的产权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是否存在共有人、抵押、查封等情况;
•签订抵押合同后,务必办理正规抵押登记手续,避免因产权瑕疵导致抵押权无效。
4. 发现权益被侵害,及时固定证据维权
•若发现身份被冒用、房产被非法处置,第一时间报警,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阻止房产进一步流转;
•保留好聊天记录、证件复印件、交易凭证、判决书等所有证据,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的方式,争取追回损失、撤销非法登记。
总结
这件事的核心是:房产作为大额资产,产权登记和处置需格外谨慎,“身份冒用”“产权篡改”是房产诈骗的高频手段。该男子和另一女子利用离婚财产未分割的漏洞,通过伪造证件、篡改产权的方式骗取借款,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不管是离婚财产分割,还是房产抵押、产权变更,都要遵循正规流程,核实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切勿轻信他人口头承诺,更不能参与伪造证件、冒用身份的行为。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止损维权,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如果是你,遇到离婚后财产未分割的情况,会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