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仅有两套房产,一套自住一套出租,总资产不足2000万——遗产税与我何干?”
这或许是许多中等收入家庭的普遍心态。
然而现实可能出人意料:若遗产税正式实施,最先受到冲击的或许并非亿万富豪,而是这类“资产丰厚但流动资金不足”的普通家庭。
2025 年 11 月,全国人大体系中出现了一条不同以往、且可以被核验的官方信息——“遗产(和赠与)税法”首次以代表议案的形式,进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公开审议报告——这意味着,“遗产税”从长期的社会讨论,进入了立法体系内部的程序化研究阶段。
立法进程虽有其严谨的程序,但从政策风向来看,家族财富的“存量管理”时代正在加速到来。对于富而有爱的家族而言,当下正是开启跨代传承规划、审视资产流动性的“黄金窗口期”。
三大趋势已显现:
1、土地财政收入下滑,亟需拓展新税源
202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同比下降18.2%,部分地方财政压力凸显。遗产税被视为从“对增量征税”转向“对存量征税”的关键举措之一。
2、推进共同富裕需实质性政策工具
我国基尼系数已连续四年超过0.47(国际警戒线为0.4),跨代财富固化现象逐渐显现。遗产税被认为是能够有效调节财富代际传递的政策手段之一。
3、征管技术条件日趋完善:资产透明度显著提升
不动产?全国统一登记网络已实现城乡覆盖;
银行存款?“金税四期”系统与金融机构直连,大额交易可快速预警;
证券投资?中国结算数据实时同步;
海外账户?通过CRS国际协作,多地金融资产信息实现年度交互。
税务部门对个人资产状况的掌握程度已今非昔比。核心问题已非“如何查知资产”,而是“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筹划”。
设想以下情形:
长辈离世后,遗留资产包括北京海淀学区房(估价1500万元)、深圳南山住宅(估价2000万元)及公司股权(估价1000万元),总计约4500万元。
假设遗产税免征额度设定为800万元,适用30%税率,则需缴纳税款约1110万元。
但难题随之而来:房产不能直接用于纳税,股权变现不易,家庭可用现金仅50万元。
子女要么出售房产以缴纳税款,要么申请贷款承担债务,甚至可能因无力支付税款而导致资产被强制处置。
这揭示了遗产税的关键影响机制:
计税依据是资产总价值,而缴税却需要真实现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中等收入家庭的资产构成中,房产占比通常超过七成,流动性相对较弱。
国际实践参考:较低起征点与累进税率或成主流模式。
观察日本、德国、英国等经济体经验:
日本:免征额约折合800万元人民币,最高税率达55%;
德国:配偶继承免税限额仅约380万元,非直系亲属税率可至50%;
英国:起征点约100万英镑,最高税率40%,曾出现贵族出售祖宅以缴税案例。
我国很可能借鉴类似思路:设定适度免征额(预计在500万至1000万元区间),采用累进税率(可能在20%至50%之间),并可能同步引入赠与税,以防范生前资产转移规避税务。
这意味着:在一二线城市拥有一套优质房产,就可能达到纳税门槛。
▷策略一:通过人寿保险创造流动性资金
通过保单的结构化设计,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寿险理赔金可作为定向传承工具,且在国际实践中常作为有效的税务筹划手段
杠杆型寿险:每年缴纳数万元保费,可能获得千万元级别保障;
增额终身寿险:保单现金价值持续增长,同时兼顾传承功能与资金灵活性。
关键点:务必明确指定受益人!否则保险金可能被认定为遗产,仍需课税。
▷策略二:设立保险金信托,实现有序分配
示例:某企业家资产约6.8亿元,其子女尚缺乏管理经验。他设立不可撤销信托,约定:
35岁前,子女每月可领取固定生活费;
35岁后,可获取资产增值收益部分;
50岁方可支配本金。
如此可实现多重目标:防范资产挥霍、规避遗产税问题、保持资产控制权安排。
法律基础:《信托法》规定,符合要求的信托财产可不作为委托人遗产处理。
▷策略三:生前逐步进行资产赠与
预测个人年度赠与免税额度可能在50万元左右,夫妻共同赠与可达100万元/年。
通过跨周期的生前赠与规划,可以利用可能的年度免税限额(参考国际经验),实现资产的平稳梯度化转移
真正的财富安全,始于对未来的清醒预见。当遗产税脚步声渐近,房产丰厚却现金匮乏的家庭,或将面临最现实的流动性挑战。
在诸多规划工具中,人寿保险展现出独特价值:它既能创造免税传承的现金储备,又能通过指定受益人实现精准传递。无论是杠杆寿险的高额保障,还是增额终身寿的稳健增值,本质上都是在为家庭构筑一道“税务防火墙”。
智慧的家庭早已明白:未来最珍贵的财富,不是资产清单上的数字,而是危机来临时的从容。而一份精心设计的保险规划,恰是这份从容最坚实的基石。
财富传承的本质是爱与责任的托付。我们构筑这道“税务防火墙”,并非仅为了数字的增损,而是为了确保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家族的温暖与嘱托都能精准地传递给下一代,实现智慧财富,温暖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