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资产包为巢湖市光明行政村新都华庭2号楼二单元 201室、202 室两处房产,标的分别转让。根据标的房权证书证载信息显示:标的产权持有人为巢湖市国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房屋产别为自管产,设计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房屋总层数5层,标的所在层数均为2层。二单元 201 室建筑面积为111.63平方米,2号楼二单元202 室建筑面积为110.16平方米。
2、转让标的现为空置状态,标的无抵押、担保情况。标的具体情况参见《巢湖市国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拟了解其名下位于巢湖市新都华庭小区2号楼二单元 201和202 室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合房评估字(2025)第28号)。
3、巢湖市新都华庭两处房产转让标的1:新都华庭2号楼二单元201室(降价挂牌)转让底价:88.5万元,网址:https://wey.aaee.com.cn/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40565。
4、巢湖市新都华庭两处房产转让标的2:新都华庭2号楼二单元202室(降价挂牌)转让底价:87.5万元,网址:https://wey.aaee.com.cn/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4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