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清法院宣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内容显示,福清某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林某为获取商业利益,无视法律红线,非法获取、提供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房产中介业务,为此,林某因自身违法行为付出了相应的法律代价。

据悉,林某经营其名下福清某置业有限公司期间,通过向他人购买、收受的方式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存储于U盘内,交由公司员工用于房产中介相关业务拓展。
后经对该U盘内的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去重及细致核查后确认,其中包含姓名、联系电话、楼栋详细地址等核心公民个人信息,总计达5万余条。

福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5万余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Hot articles
好文推荐
Contact us
商务合作
文章摘自:福州晚报,特别感谢,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