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财税朋友大家好!
今天我们聊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将名下房产转到投资人名下的税费问题。
一网友问其个人独资企业把名下厂房、车库、门市房转到投资人个人名下,如何交税的问题,现在归纳总结如下:
一、契税:免征。
这个是有明确政策依据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执行至 2027 年底)规定,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二、土地增值税:按增值额的30-60%征税。
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说这种情况下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1号公告明确的是改制重组时个人把房产、土地投资入股免征土地增值税,但从个人独资企业转到个人名下,是否要交土地增值税需要和当地主管税务局咨询为准。
不过,笔者本人应该是10年前曾办理过一次个人独资企业名下土地转到投资人名下的业务,时间有点久,当时没有交契税,也没有交土地增值税。
三、增值税:要视同销售按房产公允价值计税要交。
1、小规模纳税人
从2026 年起适用3%征收率,分非自建房和自建房。
非自建房比如购买的房产是差额计税。
应纳税额=(含税公允价−购置原价)÷(1+3%)×3%
自建房要全额计税。
应纳税额=含税公允价÷(1+3%)×3%
2、一般纳税人
要分老项目和新项目。
老项目是指2016-04-30前取得:可选简易计税方式 5%计税。
新项目是指2016-05-01后取得:必须选一般纳税方式全额按9%计税。
交增值税后还会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县城是10%,市区是12%。
四、个人所得税:按经营所得缴税
房产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不含增值税),减除房产净值(即扣除累计折旧),再减除交易过程中的税费等后的余额按经营所得,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五、印花税:可享受减半征收。
按房产公允价值双方各缴 0.025%(已减半征收)合计0.05%计税。
综上,个人独资企业将房产划转至投资人名下,契税可明确免征,土地增值税可能存在地方执行口径差异,需要向当地主管税务局咨询沟通,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均需按规定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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