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被执行人把房产抵押给了第三人,查封后抵押权人怎么办?
小编: 抵押权优先,但得主动出手。
查封不会让抵押权消失,这是很多人搞错的地方,法院查封的是被执行人对这套房子的处分权,但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物权,查封管不着,说白了,房子拍卖之后,抵押权人先拿钱,剩下的才轮到申请执行人。
关键是,抵押权人不能干等着,收到法院查封通知后,要立刻向首封法院申报债权,明确主张优先受偿权,申请参与分配程序,这一步不做,后面拍卖款怎么分你就没有发言权了,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5条还有一个细节:收到查封通知之后,最高额抵押的债权数额就冻结了,不再往上涨,所以通知到手的时间点很重要,要留好记录。
还有一个坑要注意:如果你是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一定要盯紧评估、拍卖的每一个环节,因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先受偿,轮到你的时候剩多少不好说,首封法院的执行进度要持续跟进,超过一年没动静的,可以推动执行法院启动移送处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