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买二手房踩坑翻车?
过户后债主上门、户口赖着不走、
莫名冒出租赁居住权、卖家翻脸不认账……
钱花了,房没住安稳,官司缠身悔断肠。
真心劝一句:
二手房水太深,合同少一个字,都可能吃大亏。
别等出事才后悔,这4句“保命条款”,
签合同前务必原样写进协议里!
1. 今后若卖方个人债务引发债主上门、房屋被查封或存在抵押,均与买方及该房屋无关,视为卖方根本违约。
2. 卖方须于房屋过户后7日内将户口全部迁出,逾期未迁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 该房屋无有效租赁、无设立居住权,若存在上述情形,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须全额退还购房款,并支付双倍违约金。
4.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
别嫌麻烦,别信口头承诺,
白纸黑字写清楚,才能护住自己的血汗钱。
多一分谨慎,少十分风险。
愿大家都能避开套路,
顺利买到安心房,住得踏实又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