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6岁的李琳与23岁的刘亮因搭乘“顺风车”相识。
李琳从事房地产相关工作,离异带一女;刘亮刚退伍不久,在证券公司做销售,未婚。
相识一个月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2019年1月登记结婚。
从相遇到领证,不过10个月,双方父母未曾见面,也未举办婚礼。
刘亮父母是普通职工,多年前老宅拆迁分得两套房屋。
大的一套当时价值近千万,登记在刘亮和父母三人名下,全家居住于此。
婚后,李琳提出孩子想就读更好的学校,需要将户口迁入刘亮家,最好能在房产中占有份额。
刘亮便劝说父母先将房产过户给自己。父母一开始不同意,刘亮以“将来继承可能要交遗产税”为由,劝服了他们。
2019年7月13日,刘亮父母签署赠与合同,将名下产权份额赠与刘亮。
四天后,刘亮又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李琳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99%份额登记在李琳名下,自己仅留1%。
刘亮坦言,当时被问及产权比例,为了“表忠心”,一时冲动做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