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被执行人名下没房产但有固定工资收入能执行吗?
小编: 能执行,工资就是可以下手的财产。
别以为名下没房没车就拿他没办法,只要他有固定工资,法院就能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说得明明白白: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说白了,法院可以直接向他所在单位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单位必须配合,每个月从他工资里扣钱,扣完给你,单位要是敢私下把钱给他,法院有权追责,甚至让单位在支付数额内替他还钱。
不过有一条底线:得给他留基本生活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必须给他和需要抚养的家属留够生活必需费用,一般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扣掉这部分,剩下的工资全部可以划走,他要是有孩子要养,孩子那份生活费也要留,但有退休金的父母不算在内。
这招虽然慢,一个月扣一次,但胜在细水长流、铁板钉钉,你要做的就是向法院提供他的工作单位信息,法院就能启动扣划程序,别忘了,奖金、年终奖、公积金余额这些也别放过,都可以申请法院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