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喊得响当当,核心就是让农民安居乐业、心里有底。可现实扎心:不少农民辛辛苦苦盖起房,建房手续齐全、验收样样合格,偏偏就是办不下一本房产证。明明是实打实的房产,难道就不配拥有合法身份?
农村房子不是临时棚屋,是农民一辈子的心血,是家,是产业,更是乡村最基本的资产。过去说农村房没证,还能拿“历史遗留”当借口,如今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宅基地改革、农房盘活都在提速,再让农民住着合法房、却拿不到合法证,实在说不过去。
办不下证,根子不在农民不合规,而在有些部门思路没转过来。一边要盘活农村资产,鼓励农房出租、入股、抵押,一边又不给农房明确的产权身份,这不自相矛盾吗?同是政府部门,前面批地、批建、验收全过关,到了发证就互相观望、推诿扯皮,本质还是重审批、轻服务,重城市、轻农村。
没有房产证,农民心里不踏实:房子不敢大胆翻修,流转没人敢接,遇到纠纷维权无门,连最基本的财产安全感都没有,乡村振兴又从何谈起?
乡村振兴,不能只修路面、装路灯,更要给农民资产“上户口”。农村房产也是房产,理应持证受保护。别再让农民为部门衔接不畅买单,别让一本小小的房产证,成为乡村振兴路上不该有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