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位66岁的单亲妈妈邓女士,特意前往中华遗嘱库立下遗嘱,明确将自己名下房产只留给独生女儿一人继承,不作为女儿夫妻共同财产,引发众多网友共鸣。
邓女士的丈夫在女儿8岁时便已去世,她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将女儿抚养成人。如今女儿已成家生子,一家人生活安稳,但邓女士心里始终有一份牵挂。
考虑到“夫妻关系将来难以预料”,她不想自己一辈子打拼下来的财产,在女儿婚姻出现变故时被分割,希望用遗嘱给女儿一份稳稳的保障,也避免日后产生家庭纠纷。立下遗嘱后,邓女士坦言:“心里的石头落了地,算是完成了一件大事。”
中华遗嘱库工作人员介绍,很多人存在误区,以为独生子女就能自然全部继承、且财产只归自己。
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遗嘱明确只归女儿一方,将来女儿继承后,这笔房产在离婚时可能会被平分。
而在遗嘱中明确“仅由本人女儿一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套房产就属于女儿个人财产,即便日后婚姻有变,也不会被分割,能最大程度保护子女权益。
工作人员提醒,订立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建议通过专业机构办理,确保合法有效。若后续财产、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也要及时更新遗嘱。一份遗嘱不仅是财产安排,更是父母对子女长远的守护与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