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公开返佣70%上海热议过后,是否能理解其存在即合理?能返70%还有利润空间,是否源于新房不公开不透明,远高二手房3%上限的中介费,大多普遍3%至10%甚至更高。公开返佣的是打破信息壁垒,让交易更公开透明。承诺返佣后面又不返佣的问题制造者是否是黑中介,是否是一些原本就不诚信、不愿返佣、贪得无厌的黑中介们?是否是他们的贪婪让他们不诚信下违约,制造了返佣不可信的乱象与社会问题?返佣乱象产生不是返佣本身问题,也不是诚信中介的问题,对吗?

如果我们说买二手房也能0佣金,还能合理返佣,你会相信吗?如果我们说不能只让黑中介在业主亏本卖下,多出佣金或全转嫁出全佣,还要出推广费才能卖的出去房,而不允许良心中介,在社会进步科技发展流程优化下,合理合规的让利给客户促进交易与成交吧?这对比下,二手房合理返佣,这情况理论上是可以存在也合理的。

如在当下惠州二手房市场,不少大型平台品牌的二手房综合收费已接近 4%,名义上买卖双方各 2%,但在市场下行、业主卖房难、甚至亏本卖房的现实下,往往缺乏中性市场观,将佣金与各类推广费、服务费全部转嫁至弱势业主一方。这一收费水平,已远超国内多个城市 2.5% 的合理上限,达到其 1.6 倍以上,形成明显的垄断性、压榨式收费环境。
与之相对,一些传统、本分的良心中介,长期坚持费率稳定,总佣金最高不超过 3%,买卖双方各 1.5%,在实际成交中,社会进步交易流程简化下,只要三方达成共识,总佣金 1%~1.5% 即可安全、完整完成全部交易流程,不额外收取签约费、推广费、耗材费等各种附加费用。
他们深知:没有成交,就没有佣金;签约是中介的基本义务,并非额外增值收费项目。更明白,业主亏本卖房、交易不易,不是中介趁虚而入、趁火打劫、抬高收费的理由。
随着社会进步、交易流程标准化、线上化、高效化,房产中介的服务成本在逐步下降,而非上升。在买卖双方都不容易、行业应多点同理心的当下,良心中介完全可以将总佣金稳定在 1%~1.5% 这一合理区间,依然能保证服务质量、交易安全与合理收益。
在此基础上,把大型平台品牌 高佣金、高收费、高溢价 与 合理服务成本 之间的差价,公开、透明、写进约定、合规公示,返还给购房者、消费者,本质上是什么?
是去掉垄断水分、去掉层层抽成、去掉不合理溢价,把本该属于交易双方的利益,阳光、合法地归还于民。
这种操作,完全合情、合理、合规、合法。
于情:体谅买卖双方压力,不欺弱、不压榨、不趁人之危。
于理:遵循市场公平,用真实成本定价,不用垄断定价。
于法:明码标价、自愿协商、公开公示、不欺诈、不暗中操作,属于合法的价格让利与服务优惠,不构成商业贿赂,完全符合《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规定。
再看行业更深层的现实:
很多加盟模式,对外宣称是平等合作,实际却是一种单向捆绑与管控。
高佣金、高收费才能换来所谓 “平台服务”;
一线经纪人无底薪、无社保、自费保险、借薪上岗;
经纪人自己开发、维护的房源、客源,被平台限制,不能多平台、多渠道自由合作成交;
日常大量工作,是免费为平台维护系统、沉淀数据、积累资源,而后续市场收益却被平台无偿占有、抽取、截留。
经纪人没有经营自主权、没有服务选择权、没有合作选择权,只剩下服从权。这种 “合作”,本质是资本对基层劳动者的封闭式收割。
而那些坚持不加盟、小而美、自主经营的中介,恰恰走出了一条差异化正道:
没有平台高额抽成,没有层层管理费,没有强制高佣规则,不必为品牌溢价买单,不必把经纪人的劳动成果无偿上交。运营成本真实、透明、可控,因此具备充足的让利空间。
在这样的对比下,小而美中介实行 “买房 0 佣金、买房返佣金”,不是扰乱市场,而是 “存在即合理”:
它是对垄断高佣的纠偏;
是对压榨式用工的拒绝;
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尊重;
是用真实成本参与公平竞争;
是把交易主动权还给买卖双方。
它证明了一件事:
房产交易不需要 4% 的高收费,
不需要各种巧立名目的附加费,
不需要把弱势一方当收割对象,
更不需要用 “不服从就淘汰” 来捆绑从业者。
真正健康的行业,应该是:
费率合理、流程透明、买卖安心、从业者有尊严、多方共赢。
反思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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