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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书|深圳婚姻律师欣律


问题130
婚家系列
只有一方名字的房产,还属双方共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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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就是个人财产,核心判断标准主要是:购房时间、资金来源和是否有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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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购房
1、婚前全款/已还清贷款
登记在一方名下: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2、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房屋产权:一般归登记方所有。
共同财产部分:婚后还贷本金+对应增值部分,应当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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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后购房
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房,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写谁名字无关。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后所得(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均为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买房,即便只登记一人,仍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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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父母出资购房
1、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且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该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2、若父母出资未明确约定赠与给子女一方,一般情况下,会考量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状况、生育子女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财产分配。在实务中,若一方父母出资较多,则该方可以分割取得的财产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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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面财产约定
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清楚房产的所有权、各自出资及各自持有的份额等,在离婚时,可以参考约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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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购房时,夫妻双方应沟通并明确财产归属,必要时可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如若需要咨询如何签订协议,购房问题等,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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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以上评析仅供参考,不等同于法律意见,亦不代表实际处理的裁判依据和最终结果。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后台私信留言或添加WX:xinlvping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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