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被执行人主动提供担保申请解封房产,我能拒绝吗?
小编: 能拒绝,法律给了你这个权利。
很多债权人碰到这种情况会慌——对方突然找来个担保人,说拿别的财产做担保,让法院把房子解封,你心里犯嘀咕:法院会不会直接同意?放心,没你点头,法院解不了封,《民事诉讼法》第238条写得明明白白,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申请暂缓执行,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也列得很清楚,解除查封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说白了,他提供担保是他的权利,你拒绝也是你的权利,实务中很多老赖用这招就是想把房子腾出来转手卖掉,所谓的担保财产要么是虚的、要么价值注水,你要是觉得他提供的担保不靠谱,或者就是不想解封,直接跟法院说不同意就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了,执行担保的达成需要你的同意,法院还要审查担保财产的价值是否足额、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记住一点:查封的房子就是你拿回钱的保障,别轻易松手,除非对方拿出来的担保明显比这套房子更容易变现、价值更高,否则没必要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