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成交的标的房产,产权过户、分户涉及的税金及费用承担:房产交易及产权登记过户涉及的税金和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过户时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用途和性质变更、房屋用途变更所产生的税金、费用及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水、电、气等需分户、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竞买人对本次拍卖的房产进行了现场查勘,对拍卖标的现状作了全面的调查了解,房屋如存在破旧、漏雨、安全隐患、亟待维修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安全风险和修缮的全部费用。委托人与拍卖人不保证标的真伪或者品质,对标的已知及潜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标的的瑕疵及风险,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及风险。
3、竞买人已经自行查阅并知悉有关拍卖文件资料,包括查阅了评估资料和到房管、国土、税务及拆迁办等部门咨询和查询,自行承担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委托人与拍卖人根据目前已知情况对房产进行了披露,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拍卖房产,展示的相关文件、证照上登载的标的地址、面积仅供参考,不作为产权登记过户依据。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的房产面积、土地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定的面积为准;具体地址以公安部门确定的为准。我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上的表述仅作参考,如有差异,不影响拍卖的有效性和标的拍卖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上述瑕疵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
5、拍卖人不承担四川中砝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砝资评报字(2026)第04003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标的概况描述之外,可能存在的瑕疵给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带来的不便和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