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租公告
本公司现对碧水莲晴一期三期、骆兴家园一期、骆城华苑一期、海映澜庭北区、景城花苑、钟毓轩、方景和苑、新骆盛府、培鸿逸境府和秋时皓月府34处房产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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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链接中的公告内容为准
一
竞租标的物


(一)标的物交付说明(一般)

标的物一般以现状移交(不包括标的物内可移动的物品)。在租赁标的物的移交过程中,可能会因原承租人拆除空调、窗帘、灯具、网线等部分设施和设备而导致某些装修和设施受损,意向竞租人应充分评估潜在风险。产权方对此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及功能性。
在竞租成交后,竞得人在支付所有款项后,标的物将由产权方直接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产权方有权拒绝交付。
(二)标的物交付说明(特别说明)

标的物15按交付时现状移交(不包括内部可移动的物品)。内部的装修装饰及设施设备等资产均属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或改动。如确需调整,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照出租方确认的资产入账的账面原值向出租方支付补偿款。
(三)标的物移交情况

1、 处于空置状态下的标的物:
产权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腾出房屋,将房屋移交给竞得人,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2、 处于经营状态下的标的物:
(1) 由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2) 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原承租人搬迁所需的时间,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3、 处于腾空状态下的标的物
(1) 由未参加第一次公开竞租的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2) 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标的物正在腾退,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四) 标的物经营要求

竞得人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遵循法律法规,合法、规范、文明地进行经营。若竞得人出现违法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况,应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产权方无关。同时,产权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原出租的房屋,因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不得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1、 生产、加工、储存非法的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行业,以及扰民的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2、 损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的其他经营活动;
3、 在学校周边开设酒吧、歌舞厅、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娱乐场所。
4、 违反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开设违法或违规的经营场所;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 标的物其他信息

1、 竞租方法
采取多轮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租。按照租金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可以以最高报价者报价行使优先承租权。报价低于标的底价为无效报价。
标的若未出租,标的物优先承租权:无,
标的若已出租,原承租人如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登记参加竞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登记参加竞租的,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每年租金不上浮,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 竞租时间
公开竞租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点00分整。
4、 竞租网址
竞租网址为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
二
竞租对象

同意遵守《竞租公告》、《租赁合同》和《公开竞租须知》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意向竞租人不得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均不符合本次资格要求。
三
报名方式与时间

1、 意向竞价人请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注册登记报名。
2、 企业竞租人报名的请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竞租人报名的请上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3、 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20日十个工作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4、 竞租者自行进行实地勘测,对招租事项无异议后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详见竞租标的物清单,采用系统显示方式在有效报名时间内自行缴纳。
5、 履约保证金(含水电费押金)为三个月的成交年租金,其中:各类用房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取,汽车库按照2,900元计取,由竞租成功者在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承租期满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四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何家豪,联系电话:15888014713、0574-86256410。
宁波市镇海国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来源:美好骆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