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房产遗嘱≠无效!《民法典》第1138条明确:危急时刻可立口头遗嘱,但须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在场;遗嘱人须神志清醒、意思真实;内容不处分他人份额、不违法。危急解除后须改书面,否则满三月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