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买的二手房前业主欠了物业费,我有义务替他补交吗?
小编:不当然承担
物业费不是跟着房子自动转走的 据《民法典》第 944 条,业主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费,但前业主欠下的物业费,一般先看欠费形成时谁是业主,不能因为你后来买了二手房,就当然算到你头上。
我帮邻居看过这类争议,关键就三样: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交割清单有没有写明物业费结清,过户时双方有没有约定欠费由谁承担,要是合同明确约定由卖方结清,物业通常应先向前业主主张;要是你签了明确承继条款,那就另当别论。
还有个边界别忽略:物业服务有瑕疵,不等于谁都能完全不交,最高法典型案例也提到,物业不能因为欠费就停电梯、停门禁,先把合同和交割材料翻出来看,个案不同 具体以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和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