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权公证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税费申报缴纳
4、电表号过户
5、水表户名过户
6、天然气账号过户
7、广电网络账号过户
办理渠道:
网上办: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掌上办:闽政通APP
窗口办:申请人可到顺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五层511“高效办成一件事”司法局专窗或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06号高效办成一件事”综窗办
网上办操作说明:
登录
打开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官方网站(https://zwfw.fujian.gov.cn),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通过输入账号、密码或闽政通APP扫码完成登录。未注册的点击注册,选择法人注册进行注册后登录。
高效一件事专区
在网办大厅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套餐服务页面,找到房产继承“一件事”,进行业务办理。
办理事项
进入事项后,可点击该事项的办事指南查询办事相关信息。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对应的南平市顺昌县开始进行申请填报,选择相对应业务情形,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对应材料,提交后即可完成申报。
申报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
1.通常什么情况需要做继承权公证
1、不动产:因法律关系或者情况较为复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做继承权公证;2、存款:被继承人在一家银行中存款不超过5万元的,无需做公证,第一顺位继承人可直接根据银行要求提供材料即可将钱取出;超过5万元的,需要做公证;如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想要继承存款的,根据银行普遍要求,一般无论存款金额多少,都需做公证。3、动产:一般动产无需做公证,但车辆等较大价值的需要变更登记的动产,需做继承权公证;4、其他需要做继承权公证的情形。
2.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2、继承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如若继承人有死亡的,提供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并根据其法律关系推断是否构成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如若构成,提供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3、去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与其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父母、子女、配偶),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同样开具被继承人与其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父母、子女、配偶),两份证明相互印证。如若因被继承人和其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在同一户口簿上,则将户口簿进行复印,并找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户口专用章。4、继承标的凭证(如房产证、土地证、拆迁安置合同、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5、若不动产存在抵押权,继承人需得到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继承。
3.继承权人通常包括哪些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与被继承人签订协议的扶养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获得财产。另外,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对公婆或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如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兄弟姐妹。如若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则涉及代位继承权,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将享有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继承权。如若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配前,出现继承人死亡且未放弃继承的情形,则涉及转继承,死亡继承人所应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将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最后,存在酌定分得遗产人:即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但非法定继承人的个人或组织,如日常照看老人的社区或民政单位等。此外,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供稿:刘鸿宇
编辑:蔡冰芬
校队:邱瑛
审核:舒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