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都想要 又都付不起补偿款怎么办?
小编:看要件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先看产权状态 + 出资情况 + 还贷能力 + 居住需求——双方都想要房、又拿不出折价补偿时,一般不会只因为谁先开口就归谁。
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这类房子先看双方能不能谈拢;都主张要房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按这个思路处理,谈不拢,又都没有现实补偿能力,实践里更常见的是走可执行性更强的方向,比如变价后再分。
真要细说,法官通常会看几件事:有没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稳定居住,谁直接照料孩子,房子是不是一方唯一住处,贷款还剩多少,谁有持续还贷能力,这里容易争议,没钱补偿,不等于房子就会硬判给某一方。
我自己碰过亲友问这事,准备材料时别只盯着房本,银行流水、还贷记录、实际居住安排都重要,各种情形差很多,具体怎么分 以本地裁判和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