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东方拍卖
Ji an Dong fang Auction
【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三处房产拍租】
拍
卖
资
料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6年6月5日9:30时在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委会会议室拍卖以下房产租赁权,其公告事项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一.峡江县玉笥路与大秀路交叉口商业用途房地产(原佩贝宾馆)1-6层15个月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000m2。备注:除现九江银行外,所有1-6层房屋及院内场地。
起拍价:225000元/15月。竞租保证金:4万元。
标的二.峡江县水边镇105国道猫儿脑段(原大米加工厂)国道旁两间店铺5年租赁权,面积约120m2。
起拍价:75000元。竞租保证金:1万元。
标的三.峡江县水边镇105国道猫儿脑段(原大米加工厂)房屋及院内空地5年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约392m2,院内空地面积约1799.08m2。
起拍价:200000元。竞租保证金:2万元。
二、拍卖方式:公开举牌竞价,价高者得。
三、报名须知:
1、有意者请在2026年6月5日9:30前于拍卖会现场缴纳竞租保证金,同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单位竞买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须复印2份,领取号牌参加竞租。成交者,签订租赁合同后竞租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当场退还。
四、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展示。
五、联系电话:
佩贝村谢先生:15949692338 拍卖公司权先生:13607966969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竞租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及佩贝村委的要求,特制定竞租须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一.峡江县玉笥路与大秀路交叉口商业用途房地产(原佩贝宾馆)1-6层15个月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000m2。备注:除现九江银行外,所有1-6层房屋及院内场地。
起拍价:225000元/15月。竞租保证金: 4万元。
标的二.峡江县水边镇105国道猫儿脑段(原大米加工厂)国道旁两间店铺5年租赁权,面积约120m2。
起拍价:75000元。竞租保证金:1万元。
标的三.峡江县水边镇105国道猫儿脑段(原大米加工厂)房屋及院内空地5年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约392m2,院内空地面积约1799.08m2。
起拍价:200000元。竞租保证金:2万元。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由低价到高价。主持人提出起价后,竞租人即可举牌应价竞租(也可举牌并口头报出高于主持人的报价竞租),至无竞租人继续加价,主持人在三次报价后仍无人应价时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
三、本公司声明
拍卖标的的面积、质量、结构及水电设施和新旧程度以展示现状以及竞租人现场察看为准。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租人(租赁权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租人在参加竞租活动前,务必现场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在参加竞租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有偿获取相关资料。进入拍卖会现场举牌应价或报价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一切情况(包括瑕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笔录》。
3、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权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佩贝村委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租赁权买受人须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标的一为肆万元,标的二为壹万元,标的三为贰万元),竞租保证金可抵扣部分租金。否则视为其违约,其所缴纳的款项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人的责任。
5、租赁物的移交:租赁权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应付款项后,由佩贝村委移交租赁物。承租人接管租赁物后,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现状结构和破坏墙体结构;在租赁期内如要转租,须征得村委同意后方可。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佩贝村委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如发生安全及违法等事故责任自负,与村委无关。租赁期满后,如不续租,承租人须无条件将租赁物移交给佩贝村委。
6、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税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佩贝村委不承担任何费用。
7、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各种款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须知如有更改和补充,以拍卖会现场宣布为准。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拍卖规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制订本规则。
二、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本公司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一切活动都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
三、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交付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在拍卖之前向本公司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身份证明资料。竞买号牌代表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并对持举该号牌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并要求本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拍卖标的的技术状况、新旧程度等均以展示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认同本规则及本公司其它拍卖资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办理入场手续,凭竞买保证金收据领取竞买号牌,每个号牌进场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且只能授权一人持牌应价。主持拍卖的拍卖师有权临场决定拍卖标的的加价幅度。竞买人应价时须将号牌举过头顶,并将号码对向拍卖师。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各竞买人可按加价幅度不限次数竞价,当产生最高应价时,拍卖师叫价三次仍无应价高出,落槌确认成交。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的,最高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参加竞买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与他人串通竞买,不得阻碍他人竞买,如有串通、垄断、阻碍其他竞买人应价,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五条规定对肇事人进行处罚。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人附有合同的,还应当与委托人签署相关的合同。
九、买受人须遵守本公司针对不同标的制订的《竞买须知》,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接管拍卖标的。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者,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公司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本规则各项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