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办结离婚纠纷案,正是这一现象的典型缩影:我代表的是女方,分割的是男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该房产也面临市场房价的摧残,房屋市场价值较购入时明显缩水。但最终我方争取全额分割了婚内的还贷本息,并未承担任何房产贬值。该案经一审、二审,二审也予以了维持我方胜利成果,案号:(2026)云01民终4817号。二审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女方在一审中明确放弃主张房屋增值部分,仅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本院认为,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及债务承担已由一审判决确认为男方个人所有及个人债务,女方仅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享有补偿权,而房屋市场价值的波动属于男方作为财产所有人应自行承担的投资风险,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无涉,且女方未主张增值部分,故在计算补偿款时无需考量房屋贬值因素。综上所述,案涉房屋补偿款计算不应考虑房屋贬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