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阆中房地产管理局)
阆中“祥林嫂” 维权事件持续发酵,一桩简单的房产确权纠纷,因阆中房管部门当年一次失职,拖成二十余年人间悲剧。王淑芬半生积蓄化为乌有,身心俱疲、濒临绝境,而酿成祸端的阆中房管部门,至今冷眼旁观、毫无担当,甚至发函试图解除关键查封,将弱女逼至绝境,令人心寒齿冷!
阆中房管部门一纸失职登记,将弱女逼上血泪维权路
1994 年 5 月,王淑芬与董有训经阆中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生效民事调解书明确载明:阆中郎家拐街临街商铺归王淑芬个人所有。这份法律文书,是她半生勤俭的血汗结晶,是晚年生活的唯一依靠,更是她活下去的全部希望。
(董有训把王淑芬的房屋变更到自己个人名下)
谁料法治底线,竟被阆中房管部门轻易击穿。
查阅相关资料获悉,2014年,董有训隐瞒法院生效确权事实,申请阆中房管部门把产权变更到自己个人名下,工作人员给董有训作询问笔录。
问: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董有训答:“是”
问: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是共有,还是单独所有?
董有训答:“单独”
整个询问笔录,董有训只回答了三个字,这就是阆中房管部门工作人员给董有训作的一份完整询问笔录。
阆中房管部门作为法定登记机关,未尽基本审查义务,仅凭董有训“是、单独” 三个字的虚假陈述(见下图),就将本属于王淑芬的房产违法变更至董有训个人名下。甚至擅自篡改房屋面积,将80平方米改成60多平方米,为后续侵权埋下祸根。
(阆中房管部门仅凭三个字的虚假陈述就完成变更登记)
此次失职,是整场悲剧的根源。
若无阆中房管部门的违规操作,董有训绝无侵占房产的机会,后续一切苦难都无从谈起。
董有训拿到违法变更的房产证后,便肆无忌惮将房屋对外抵押借款,无力偿债后,市值近 600 万元的商铺被低价评估至 248 万元,历经多次流拍,最终以 80 万元低价处置,价值缩水近七成。
王淑芬对此毫不知情,直到执行法官上门清场,才惊悉毕生心血被掠夺一空。她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试图守护家园,却被处以 15 日司法拘留。半生安稳瞬间崩塌,尊严被肆意践踏,她的人生从此坠入深渊。
二十年以来,王淑芬踏上艰难维权路。
离婚后多年,她反复要求过户,均遭董有训恶意阻挠。
2013 年,她起诉要求过户,被阆中法院拖至2015 年才与董有训达成同意过户的协议,但再次被对方背弃,她全然不知,董有训已在2014年把房屋变更为自己单独所有的事实。
2017 年起,行政诉讼接连不断,而无论败诉还是胜诉,拿到的都是一纸毫无实际作用的法律文书:
法院虽确认阆中不动产抵押违法,却不判决撤销该违法行为,其他法院继续拍卖原本属于她的房屋;
她起诉阆中房管部门将自己房屋变更到董有训个人名下的行为违法,却在起诉不久,在所谓“好心法官” 和 “好心律师”劝说下,未看清《撤诉申请》内容便签字自愿撤诉。
房子被廉价处置后,她于 2023 年起诉董有训等人赔偿损失,案情本已清楚,却遭遇南充两级法院反复审理、无故发回、久拖不判,2025年8月庭审结束后,该案至今已压案 9 个月未宣判。
期间,2023 年,王淑芬依法申请查封董有训名下商业房产,作为维权唯一希望。查封近三年,权属清晰、无争议,从未有人提出异议。可在2026年5月14日,阆中房管部门突然发函,声称该房产于2015 年已转移他人,要求解除查封。
这无异于釜底抽薪,彻底击碎王淑芬最后希望。消息传来,她只觉五雷轰顶,精神彻底崩溃,轻生念头愈发强烈。
二十余载风雨兼程,王淑芬耗尽积蓄、变卖家产、四处举债,拖着病弱身躯往返各级法院。
每一次奔波都是煎熬,每一次等待都是绝望。如今的她,头发花白、神情憔悴,逢人便哭诉冤屈,精神濒临崩溃,成了众人同情的当代“祥林嫂”。长期折磨让她百病缠身,日夜深陷绝望,轻生念头反复浮现,生命危在旦夕。
阆中房管部门既然是始作俑者,就必须为违法渎职买单
追根溯源,阆中房管部门是这场悲剧的唯一始作俑者,必须为全部违法后果买单。董有训侵占、抵押、贱卖房产的所有恶行,均始于2014年那次违法登记;没有房管部门的失职放行,就没有后续一切侵权,房管部门难辞其咎、责无旁贷。一次渎职,毁掉一个人的一生,践踏法治尊严、浪费司法资源,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保护的最后防线,更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阆中房管部门手握法定审查职责,却漠视法律、放弃把关,放任虚假材料通过、纵容违法登记生效,这不是一般工作疏忽,而是明确的失职渎职、执法违法,必须为此造成的一切损害承担责任。
更令人愤慨的是,房屋被违法变更登记这十余年里,王淑芬血泪维权、濒临绝境,作为始作俑者的阆中房管部门,始终冷眼旁观、拒不担责:从未反思过错、从未主动纠错、从未赔偿损失,眼睁睁看着弱女被一步步逼入绝境,冷漠至极、毫无良知。
近期,其冷漠变本加厉。2023 年,王淑芬依法申请查封董有训名下商业房产,作为维权唯一希望。查封近三年,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从未有人提出异议。可阆中房管部门突然发函,声称王淑芬查封的房产已于2015 年转移他人,要求法院解除查封,试问:法院查封资产的安全性在哪里?这无异于釜底抽薪、赶尽杀绝,必须为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渎职者逍遥无责,冷漠者置身事外,受害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是法治之憾,更是民生之痛。阆中作为千年文化古城,本应法治清明、民生安稳,却因房管部门失职冷漠酿成悲剧,严重损害城市形象,动摇群众对法治的信任。
悲剧迫在眉睫,王淑芬命悬一线。希望阆中市委、市政府及住建、纪检监察相关领导正视事态,彻查阆中房管部门违法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斩断背后不当干预,责令其为违法后果全额买单,为王淑芬主持公道、挽回全部损失。莫让失职者逍遥法外,莫让善良者蒙冤含恨,别让绝望的“祥林嫂”,带着无尽冤屈走向绝路。(安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