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律给大伙先讲个真实案例(入库编号2023-05-1-301-001)……
2015年1月,浙江衢州。
杨某荣雇人拆自家的养殖用房,工人郑某宏从房顶上摔下来,重伤。杨某荣站在现场,看着血泊里的人,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快救人”,而是:“这要赔多少钱?”
很快,杨某荣做了一件“未雨绸缪”的事。他拉着老婆颜某英,找到朋友姜某富,三个人凑在一起,虚构了一笔300万的债务,把名下的一套房产抵押给了姜某富……
同一个时刻,郑某宏还在医院躺着。民事诉讼还没提起,法院判决更是遥遥无期。
但杨某荣已经提前完成了“法律隔离”。
2015年10月,法院判决杨某荣赔偿37万多。执行的时候,那套房产因为“已经抵押给别人”而没法处置。杨某荣和颜某英咬死了不松口,还指使姜某富出来作伪证,说这笔债务是真的。执行法官查来查去,就是动不了那套房子。判决长期无法执行。
直到2017年,这三个人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起进了看守所。
这个案子后来进了人民法院案例库,编号2023-05-1-301-001。一审是衢江区法院,二审是衢州中院,案号分别是(2017)浙0803刑初90号和(2018)浙08刑终33号。
为什么讲这个案子?
因为实务中,刁律见过太多老赖,他们不是在判决之后才变成老赖的,而是在债务产生的那一刻,大脑就已经启动了“对抗程序”,在心理学上这叫“趋利避害”。
老赖的一切“财产隔离 + 对抗执行”行为,本质就是在最大化利益、最小化损失的本能选择!
而现实中,又存在太多“叫不醒”的债权人。明明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他们还担心“撕破脸不好”“人情大于天”“再等等吧,毕竟认识这么多年”,将自己的权益赌在在债务人的良心发现上。
结果呢?债务人早就把财产处理干净了,而债权人的心早已在拉扯中,变成松软失去弹力的橡皮筋,甚至心理上已经慢慢接受了不还款的事实,慢慢丧失了维权的本能。
这篇文章,刁律以执行律师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双重身份来深度拆解“预谋型老赖”的犯罪心理演变过程。
1、老懒最擅长的不是在“赖”,而是在“算”!
很多人以为,老赖是“后来变坏的”——做生意亏了,还不起了,才想办法躲。
但杨某荣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有一种老赖,从一开始就在算。
2015年1月,工人摔伤。2015年2月,房产抵押。中间只隔了一个月。
这不是“后来还不起”,这是“一开始就没打算还”。
杨某荣的心理路径是这样的:
第一步:预见性焦虑。
工人摔伤的那一刻,他的大脑已经完成了损失评估。正常人会愧疚、会想办法协商,但他的焦虑是“计算性”的——他在算,怎么让这笔钱消失。
第二步:预谋启动。
他找到了老婆和朋友,虚构一笔300万的债务,把房产抵押出去。为什么是300万?因为足够大,大到法院执行时动不了。为什么是姜某富?因为需要一个“可信的第三方”来背书。
第三步:表演型稳定。
诉讼期间,他正常应诉、不激化矛盾,甚至表现得挺配合。但他心里清楚:房子早就不是我的了,你们判多少都执行不了。
第四步:对抗固化。
判决生效后,他进入系统化对抗模式:隐瞒事实、指使伪证、让执行程序原地打转。
这不是“还不起”,这是“算得精”。
从债务产生到判决无法执行,每一步都是提前设计好的。
2、为什么他能“算得精”?因为他拿捏了债权人的心理
第一,算准了债权人的“拖延心理”。
郑某宏从摔伤到起诉,中间有好几个月。这几个月,杨某荣已经完成了财产隔离。很多债权人也是这样:先治伤、再商量、再起诉。等你想起要保全,对方的财产早就飞走了。
第二,算准了执行程序的“时间差”。
从起诉到判决,再到执行,程序漫长。他利用的就是这个窗口期——在判决生效前完成转移,让法官有法可依,但无产可执。
第三,算准了“人情社会”的软肋。
姜某富为什么配合?因为是朋友。很多虚假债务,都是打着“人情”的旗号完成的。你以为“朋友不会骗我”,但在他这里,朋友只是工具。
很多债权人“很傻很天真”。他们对“人性”没有基本的预判和设防,以为对方会念及情分和良心,还在担心“撕破脸不好”,反而被对方拿捏。
3、共谋心理:三个人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这个案子最值得玩味的,是三个人共谋:杨某荣、颜某英、姜某富。
颜某英不是被动参与,而是主动共谋。夫妻共同虚构债务、抵押房产,说明这是一个“家庭系统”的集体对抗。当外部威胁来临时,家庭会启动防御机制。
姜某富是“外部盟友”。他的存在,让虚构债务具备了“形式合法性”:有借条、有抵押登记、有“真实”的法律关系。法律之外没有特权,现实中再“无知“的人不会因此被豁免,但是客观上增加了执行的难度。
共谋结构既能强化对抗,也会在刑事追责时形成“连坐效应”——只要攻破其中一人,整个联盟就会崩塌。
4、执行律师办案心法:识别“诉前转移”的三个关键点
真正的“犯罪预备”,往往发生在判决之前。
调查预谋型老赖时,不要只盯债务人本人,要去寻找他的“共谋网络”——配偶、亲属、密切朋友。他们是虚假法律关系的构建者,也是心理防线的薄弱点。
4.1. 倒查时间线,不只盯判决生效后
但预谋型老赖通常在诉前三个月到一年内完成转移。
要从债务产生的时间点往前倒查:房产抵押、股权转让、大额资金转出——这些都是线索。
4.2. 穿透关联人,不只盯债务人本人
预谋型老赖的财产,往往藏在配偶、亲属、密友名下。
查这些人的账户、资金流水往来、“受让”财产的时间节点,往往比查债务人本人更有效。
4.3. 论证“行为持续性”,善用刑民交叉措施
一审法院曾认为“判决生效前转移不构成拒执罪”。
二审改判的核心逻辑是:只要转移行为持续到判决生效后,就构成拒执罪。
移送刑事时,要把“诉前预备—诉中掩护—执行对抗”连成一条线,而不是只截取判决后这一段。
一句话总结:往前倒查,往外穿透,向上定性。
5、写给债权人:债权人为什么总在“自我催眠”
借钱出去、被欠债、权益受损,你还在犹豫要不要追?
5.1. “人情大于天”是最大的幻觉
债务人可能从借钱那一刻就在构思如何虚构债务,把财产隐藏起来,让债权人拿不回钱。
只有债权人自己还在守着自己的良心,怕撕破脸不敢催债、不敢诉讼维权,而从一开始就想要将你的财产占为己有的人,就是利用你的“无知”,利用许多的债权人的财产,过着高端的生活。
5.2. “再等等吧”是最贵的拖延
郑某宏摔伤后,如果第一时间保全房产,抵押根本做不成。
但很多人的心态是:先治病、再商量、都是熟人,千万不要把关系搞僵了,就要不到钱了。
甚至很多建筑工程纠纷中,实际施工人害怕得罪甲方,用自己的钱垫付工程款,导致自己资金断裂,还在苦苦撑着,期待甲方能主动支付工程款,最后导致自己措施维权组价时机。
5.3. “他以前人挺好的”是最危险的滤镜
预谋型老赖在诉讼中往往异常配合:积极应诉、主动调解、频繁承诺。
这不是诚信,是表演。
判断标准只有一个:承诺十次,履行一次,就是拖延。
给所有债权人的建议只有一句:别用你的善良,给对方的算计买单。
6、怎么识别“预谋型老赖”?三个危险信号
结合案例和我的办案经验,我总结了三个危险信号。如果你遇到了,请立刻提高警惕。
第一个信号:债务产生后,对方异常冷静。
正常人会焦虑、愧疚、急于协商。但预谋型老赖会迅速进入“防御模式”,第一反应是“怎么保全财产”,而不是“赔多少、怎么赔”。
第二个信号:诉讼前,对方的财产突然“合理化”变动。
房产抵押给“朋友”、股权转给“亲属”、大额资金“投资亏损”。这些在诉前三个月到一年内的“异常变动”,往往不是巧合,是预谋。
第三个信号:诉讼阶段“过度配合”,但始终不实际解决。
主动调解、频繁承诺、甚至象征性履行一点,但就是不一次性解决。这种“表演型配合”,目的只有一个:拖延时间,让财产隔离生效。
如果你遇到以上三种情况,请立刻做两件事:
第一,申请财产保全;第二,委托专业的执行律师,倒查诉前财产变动。
不要等,不要拖,不要自我催眠!
写在最后:从“预见”到“罪”的心理距离
杨某荣最终被判了拒执罪。姜某富和颜某英也是共谋。
真实案子总是揭露人性,揭示了一种“先天恶意”的存在——有一种老赖,不是后来变坏的,而是一开始就在算。
老赖的“心理癌变”路径是有迹可循的
预见性焦虑 → 预谋启动 → 表演型稳定 → 对抗固化。
每一步都有心理机制在驱动,每一步都有行为信号在暴露。
理解这条路径,不是为了同情,而是为了在更早的阶段精准拦截——
有一种恶意,从“预见风险”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写好了结局。保护自己要敢于亮剑、敢于端枪!
真理只在你的炮火射程之内。你的”炮火”不是怕撕破脸就一味退让,不是等对方良心发现,而是起诉状、保全申请、查封账户-一你不敢扣扳机,对方就敢永远躺着赖!
真理只在你的炮火射程之内。你手里连枪都没有,凭什么让对方坐下来谈分期?没有一张生效判决在手,你的”调解”只是跪着要账的另一种说法。
真理只在你的炮火射程之内。甲方忽悠你调解,但你得用枪口指着对方谈。手里没有筹码,拿捏不了别人,反而捆住自己的手脚,给对方转移资产留足时间。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 2023-05-1-301-001
一审案号:(2017)浙0803刑初90号
二审案号:(2018)浙08刑终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