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上海家庭拆迁分房时
总想着一家人和气为重
互相迁就,不把账算太细
殊不知
你以为的亲情让步、孝顺省心
最后竟变成了产权证上的“隐形大坑”
最近,上海市民张女士就遇到了
一桩因拆迁分房遗留的产权烂摊子
2018年,张女士的公公老宅动迁,拿到一笔不菲的动迁款。
老人拿着动迁款给两个儿子各买了一套房,剩余资金又入手了第三套新房,老人把这第三套入手的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和老伴、张女士的女儿(孙女)、张女士小叔子的儿子(孙子)四人名下。

网络配图
一家人当时协商一致敲定了
特殊的产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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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公、婆婆:各占1%
✅ 孙女(张女士女儿)、孙子(小叔子儿子):各占49%

公公2022年过世后,家人复盘当年的分房事宜时,一致觉得10平米面积差不公平,打算借着继承老人遗产的机会,把差价补回来。小叔子的态度倒十分爽快,愿意让出当初这第三套的共有房产的部分份额,用于补齐这10平米的差距。
事情看起来圆满解决
但张女士心里始终不踏实
找了律师咨询
结果律师一句话,直接泼冷水
你不能凭这份协议直接去办理公证,更不能凭它直接过户。

律师解释了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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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的产权主体太复杂
已故公公的1%份额
是最大的拦路虎
公公的1%份额必须先走继承程序
不能直接按现有协议分割
为了帮张女士解决问题
律师给出了一套
精准化解产权僵局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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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名下1%的房产份额,属于合法遗产,必须先走继承流程。
由张女士丈夫、小叔子兄弟二人自愿放弃继承权,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将这1%的份额全部划归婆婆名下。手续办完后,房屋产权变更为为婆婆占2%,双方孙辈则各49%。

在婆婆身体健康、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将自己名下2%的房产份额,通过交易中心“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正规方式,过户给张女士的女儿。
这样最终产权比例就是张女士女儿51%,小叔子儿子49%。至于小叔子承诺补出的那10平米,则需要还未成年的孙子配合,这又涉及到了新的法律风险……
律师再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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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产的核心持有人
是两名未成年人
而民法典对未成年人财产处置
有严苛的硬性规定
处置孩子的财产
核心原则是
“必须维护未成年人利益”
而且即便要签协议,也必须父母双方共同签字。哪怕父母离异,只要没去世,另一方依然是法定监护人,缺了谁的签名都不行。

这起案件中
老父亲为了亲兄弟的和睦
尽量客观的来分割财产
没想到最后还是陷入了麻烦之中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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